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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商 2007-7-25 16:54

集合竞价规则(后面有简化说明、例子)

深、沪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font=Times]9[/font]:[font=Times]15—9[/font]:[font=Times]25[/font]为集合竞价交易时间,集合竞价期间,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只存储每一笔申报而不撮合。至[font=Times]9[/font]:[font=Times]25[/font]时,电脑系统将根据已输入的所有买卖申报按集合竞价的规则产生一个开盘价。
[b]按照新的交易规则[/b][b]:9:15至9:25,即时行情显示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9:15至9:20可以接收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9:20至9:25可以接收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b]
产生这一开盘价的步骤是这样的: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
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目前股票、基金的涨跌幅度为[font=Times]10%[/font],其中[font=Times]ST[/fon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font=Times]5% [/font]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
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font=Times]1[/font])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font=Times]2[/font])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
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font=Times]1[/font])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font=Times]2[/font])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
[font=Times]--------------------------[/font]集合竞价规则(简化)深、沪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font=Times]9[/font]:[font=Times]15—9[/font]:[font=Times]25[/font]为集合竞价交易时间,集合竞价期间,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只存储每一笔申报而不撮合。至[font=Times]9[/font]:[font=Times]25[/font]时,电脑系统将根据已输入的所有买卖申报按集合竞价的规则产生一个开盘价。[b]9:15至9:20可以接收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9:20至9:25可以接收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b]
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连续竞价。连续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收盘集合竞价。深交所[font=Times]14[/font]:[font=Times]57[/font]至[font=Times]15:00[/font]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期间可以撤单。。
产生这一开盘价的步骤是这样的: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
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
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
例子甲报以[font=Times]9[/font]元买入[font=Times]100[/font]手,乙报以[font=Times]7[/font]元买入[font=Times]200[/font]手,丙报以[font=Times]5[/font]元买入[font=Times]8000[/font]手。
[font=Times]A[/font]报以[font=Times]9[/font]元卖出[font=Times]100[/font]手,[font=Times]B[/font]报以[font=Times]6[/font]元卖出[font=Times]300[/font]手,[font=Times]C[/font]报以[font=Times]6[/font]元卖出[font=Times]100[/font]手,[font=Times]D[/font]报以[font=Times]5[/font]元卖出[font=Times]100[/font]手。
[font=Times]1[/font]、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font=Times]7[/font]元可成交[font=Times]300[/font]手。
[font=Times]2[/font]、价格优先——买入者:甲的报价最高,先成交[font=Times]100[/font]手。乙的报价次高,成交[font=Times]200[/font]手。
卖出者:[font=Times]D[/font]的报价最低,先成交[font=Times]100[/font]手。
[font=Times]3[/font]、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font=Times]B[/font]和[font=Times]C[/font]的报价相同,但[font=Times]C[/font]报的时间早,成交[font=Times]100[/font]手。[font=Times]B[/font]只成交[font=Times]100[/font]手。
这里说明两个误解:
[font=Times]1[/font]、不是谁的量大就可以优先;
[font=Times]2[/font]、不是那个买入者出的价格高就按谁的价格成交。

cjm 2007-8-7 20:41

:lol :) :kiss:

糖果布丁 2007-8-18 14:32

:handshake

ghlqxh 2007-8-19 15:01

明白了,谢了

mars333 2007-8-28 16:20

:handshake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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